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沼气生产安全管理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及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管理与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沼气安全生产管理、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和沼气工程项目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关系沼气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暨产业扶贫会9月3日在南阳召开,会议要求抓好国庆节期间沼气安全生产、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及沼气工程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为贯彻落实好省会议精神,现就上述三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务必抓好国庆节期间沼气安全生产管理
今年即将迎来国庆70周年,各级农村能源环保主管部门务必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国庆节期间各类沼气工程安全正常运行。一是要认真落实各级沼气安全生产责任。根据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各级要制定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与使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沼气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做好宣传、部署、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市沼气安全生产落实到位。二是要组织开展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级要在国庆节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各类农村沼气设施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实效。三是要着力抓好大型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大型沼气项目安全生产,督促建设、完善安全设施、标牌、标示等。针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督促立即整改。四是要持续强化沼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级要面向各级职能部门及企业管理人员积极推广普及沼气安全生产使用知识,不间断进行安全生产使用宣传教育,印发安全生产使用手册、警示标牌等,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教育,提高沼气用户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出各类事故。
二、切实加强沼气设施安全处置管理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农办能环〔2019〕2号)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搞好排查,对照正常报废、灾毁报废、政策性报废、功能性报废和其它报废五个条件,依照报废程序和省要求的时间节点(每年11月10-15日),进行分类登记和核查备案。对确定需要报废的沼气设施,各级农村能源环保部门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
三、着力抓好大型沼气工程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是要抓好项目实施管理。国家、省批复的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管理,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要求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努力落实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二是要及时督促项目验收。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申请验收,出具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县区先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再申请市级验收。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实施、完善,10月10日前县区验收完毕,中下旬市级组织验收。三是要开展项目建后服务。加强对企业项目建设指导、培训和服务,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力求使项目建设达到省提出的“四个一”标准,全面提高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四是要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各县区明确专人负责,从立项申报、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项目批复、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施工、资金拨付,到项目完成决算、审计、初验、检查验收等,建立项目完整档案,以备各类检查。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