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时间:2020-04-08 来源: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畜牧中心、水产中心)市农科院     
  组  长:
  副处级纪检员:李彬青17737666559
  副组长:张  锋 17737666515
      董立仁 17737666739
  正科级干部:李彩丽  17737666039
      工作人员:龙家敏   
19139316980
      举报电话:6693783   6508816     电子信箱:sjwjwznyj@126.com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82号市农业农村局五楼派驻纪检监察组
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申请;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复审申请。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派驻纪检监察组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