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22 来源: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信农办〔2020〕21号

各县、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为扎实做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信阳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2日

 

信阳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信安委〔20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的原则,以夯实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强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治理、行政监管、保障基础、应急处置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领域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农机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投入,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大户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落实农机服务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法人、农机大户和机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和标准。加强农机行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到位、教育培训到位、装备配备到位、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二)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3.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实效化和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增强农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4.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等管理工作,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等新修订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贯彻落实。完善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管理工作,按照农机安全监理新规定、新规范和新的检验标准,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认真做好农业机械牌证核发、年度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严禁违规办理改装、拼装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牌证业务,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违法发牌发证行为。实现购机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5.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和重要活动等关键时点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方法,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综合治理,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重心下沉,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和农机服务组织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检、安全设施不全、拼装改装、违章载人以及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逐一进行消账整改,切实做到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改到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氛围。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

    6.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要在以往变型拖拉机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细化措施,持续发力。加大牌证打假力度,严查违规登记上牌,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未依法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和牌照,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机型型号不符,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驾驶操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而投入农业生产,以及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等行为。

     (三)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8.加强关键农时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指导和培训,及时发布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和机具检修知识。组织技术人员送技术、送服务下乡,现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做到重心下移、服务前移。

    9.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组织农机监管人员积极推进农机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发挥新媒体优势,制作发布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短视频,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举办农机安全生产培训班,提高各级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安全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0.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监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回头看,巩固创建活动成效,查漏补缺,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品牌效应。

    11.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救援人员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设定不同事故处置场景,强化实战化演练,加强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10月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县(区)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在整个农机化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区)要在10月31日前报送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指导和督促有关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网点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辖区内所有农机安全隐患和危及农机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力争不留死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整治拖拉机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建设等各项措施。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与此次行动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扎实开展,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12月)。结合开展情况,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分析和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交流、推广经验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对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健全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把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当前农机安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稳定推进,要把这次行动与“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规范执法结合起来,规范农机监理业务和安全生产秩序,健全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加大宣传引导。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农机安全监管重点和难点,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优势,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请各地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2年12月20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