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农办〔2020〕27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市水产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市局制定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信阳市关于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精神,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实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督促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大局平稳。
二、行动时间和范围
专项行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月底,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和涉农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本系统消防、道路运输、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方面。
三、开展方式
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县区执法检查、市级抽查检查”相结合并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县区涉农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的主体责任,针对危险作业活动等事故易发部位和环节,在企业内部认真开展“全方位、常态化、无遗漏”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入计划,制订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责任清单(见附件1)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本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县区执法检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汇总本辖区排查整治的安全隐患,对涉农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清单(见附件2)于每月3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发现并认定为重大隐患的,要果断实施挂牌督办或提请辖区安委会挂牌督办。没有重大隐患的,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三)市级抽查检查。市局将成立专项行动抽查检查组,对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责任分工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具体分工如下:
1.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市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负责全市农业机械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3.市水产技术研究推广中心负责全市渔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4.局属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针对今年以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单位各科室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区各单位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市水产技术研究推广中心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请于12月5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三)重拳施治,严肃处置。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全过程的督查督办,严格落实“重患必停”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予以经济处罚;因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汇总工作,并从2020年12月份起,每半月向市局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落实清单。2021年2月5日前,各县区各单位各科室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市局办公室。
联系人:周云鹏 电话:6693777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清单
2.县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清单
3.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落实清单
附件 1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企业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序号 |
自查时间 |
安全隐患简要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 到位 |
整改到位 时间 |
县区行业主管部门 名 称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此表由企业填写报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每月月底报送一次,并自行存档备查。
附件 2
县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开展执法检查县区行业主管 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企业(单位)名称 |
安全隐患简要描述 |
是否为重大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到位 |
整改到位时间 |
县区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人 员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此表由县区行业主管单位填写,每月3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附件 3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落实清单
填报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行业 类别 |
序 号 |
企业(单位)名称 |
重大隐患简要描述 |
整改措施 |
挂牌督办时间 |
行业督 办单位 |
整改 时限 |
是否整 改到位 |
整改销 号时间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此表由各县区和市局有关单位填写,自2020年12月1日起,每半月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一次。2.表格重大隐患需累计填报,即每次报送均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