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时间:2021-09-29 来源:局法规科
         一、水库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举办单位
        1、水库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且长期得不到改善,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至第四十八条,应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至第一百零一条处罚。其中个人承包或私营企业表现更为明显。
        同时还存在举办单位落实每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指导支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2、防控措施;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系列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制定水库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加大指导帮助力度。
       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的支持力度。
       二、公民
       1、公民使用禁用渔具渔法和在禁渔期禁渔区捕捞,违反《渔业法》第三十条,应按《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处罚。其中电鱼行为较多。
       2、防控措施;加大对《渔业法》的宣传力度,定期张贴渔业法规宣传公告。
      三、农机驾驭员
      1、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驾驶员不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低风险法律等级。产生原因主主要是法治观念淡薄,作业环境恶劣,携带不便。
      2、防控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执法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