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工作法”激发增收活力 “三议三审三公开”规范支出管理——息县杨店乡探索村集体经济规范壮大新路径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2022年,国家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与集体经济事务分离”,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基于此,息县杨店乡因地制宜,探索形成了厘清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关系的“四分工作法”及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三议三审三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激活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规范了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高效健康发展。
一、探索“四分工作法”,激活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实践发现,村“三资”和村“两委”一套班子、一本账,不仅难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村级盘活“三资”的积极性,还容易导致村“两委”干部屡踩红线。为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杨店乡积极探索事务分离、账务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四分工作法”,让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一是事务分离,全面厘清权责边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负责代表全体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行使所有权,依法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二是账务分设,构建独立核算体系。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实现独立核算。村委会账套由财政所负责,确保公共事务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村集体经济账套专门聘请财务人员负责,保证集体资产的经营收益等资金流向清晰、使用规范。三是资产分管,强化产权主体地位。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依法代表集体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收益资金按照来源和用途分别划分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账套核算。四是核算分立,规范收支管理流程。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支出范围和收入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通过核算分立,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避免资金的挪用和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财务环境。2024年杨店乡各村实现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全覆盖,全年收支平衡后盈余资金132.75万元。
二、推动“合作社市场化”,做大集体经济增量体量。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从2023年开始,杨店乡全部激活了20个行政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引导各村合作社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有关经营活动。一是赋予市场“角色”。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实施“三证齐发”工程,为2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通过办理独立的财务账户、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独立参与农村市场经济活动,自主经营集体资产资源,全面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也为其增加收入提供了更多机会。二是摸清集体“家底”。严格按照村级排查、民主评议、内容公示、乡级审核、备案登记等五个步骤,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水面、房屋等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产数量、位置、权属等信息,并建立“三资”台账,形成“一村一册”资产数据库。三是着力盘活“三资”。鼓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资源、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多种路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例如,杨店乡喻庄村利用旧村部、旧村小开展光伏发电,每年为村集体增加经济收入10余万元;汪楼村出租旧村部与天创服饰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缝盘加工厂,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0余万元;南徐楼、时大庄等10个村利用闲置厂房开展藤编加工,带动就业近400人,实现了群众和村集体“双增收”;李寨村通过流转土地1800余亩,实现村集体年增收10余万元。
三、坚持“三议三审三公开”,规范集体经济管理机制。为规范村合作社账目管理,杨店乡学习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三议三审三公开”的财务管理机制。一是开展“三议”,真正民主决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笔资金支出,都需严格遵循民主决策流程。首先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提议,结合村情和经济发展现状,提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接着由监事会进行审议,从合规性、合理性角度对提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方案符合村集体利益;最后提交群众大会决议,充分保障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使资金使用能够真正反映民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二是严格“三审”,杜绝违规支出。由乡级层面构建严密的审核体系,乡聘请的专职财务人员、乡财政所长、乡纪委书记分别对2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票据、资金走向和支出程序进行审核把关。专职财务人员从专业角度审核票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乡财政所长从资金管理视角审查资金走向是否合理合规;乡纪委书记监督支出程序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杜绝虚列开支、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落实“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施全面的公开监督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每笔资金支出的决议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同时全乡每年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情况进行集中公开。通过在村公告栏张贴公示、利用村级微信群发布信息等多元化方式,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让各村的财务状况透明化,形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减少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了村“两委”干部廉政建设。2024年息县县委常规巡察时,杨店乡没有一名村干部因财务问题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