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庭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高标准农田结合新质生产力助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降本增效”的建议收悉。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推动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您指出的坑塘渗水、渠道漏水等问题,确实是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共性难题,不仅导致灌溉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增加农业生产成本;更因设施反复维修、用水保障不稳,影响农户种植积极性和集体经济收益。您提出引入灵石科技高性能工程防护材料和高透水混凝土技术,通过“循环经济+新质生产力”融合破解难题,这一思路精准对接了农田水利设施升级需求,为农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全新解决方案。
一、关于“建立合作试点”的建议
建立合作试点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对于探索农业现代化建设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立足全市农业发展战略布局,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判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态势与现实需求。在试点选区上,将严格遵循代表性与典型性相统一、基础条件与发展潜力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量区域农业生产特点、基础设施现状及技术应用前景,审慎筛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区。
与灵石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将秉持协同发展的理念,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意愿的基础上,构建长效沟通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始终沿着科学规范的轨道推进。在坑塘与水渠建设修复中优先试用其新产品,不仅是对技术创新的积极探索,更是对农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的有益尝试。同步建立的效果监测机制,将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估体系,通过动态跟踪、系统分析,全面把握产品性能与工程质量的内在关联,为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全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跨业联动”的建议
推动跨业联动是打破产业壁垒、整合优势资源、激发农业发展活力的关键路径,对于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具有深远意义。我们将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着力搭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协作平台。邀请业内权威设计单位、资深技术专家共同参与,通过多学科交叉论证、多场景模拟测试等方式,全面评估产品在农业领域的适配性与应用价值。
在政策引导层面,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构建健全激励与保障并重的长效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包括灵石科技在内的相关企业发挥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优势,深度融入农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企业+项目+技术”的融合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协同发展。通过强化部门联动、优化资源配置、畅通合作渠道,着力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生的产业生态,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注入新动能、拓展新空间。
三、关于“循环带动”的建议
循环带动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核心要义,对于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我们将始终坚持需求导向与创新驱动相结合,积极支持灵石科技有限公司立足农业生产实际,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坑塘、水渠等设施的功能需求,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着力开发具有针对性、适应性的防水抗渗产品,不断提升产品与农业场景的契合度,为农业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在技术推广方面,将构建多元化、常态化的服务体系,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组织现场观摩、编制科普手册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普及新型产品的性能特点与应用方法,着力提升建设者的技术认知与操作能力。同时,将进一步畅通技术成果转化渠道,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科研机构、推广部门与企业协同发力,形成“研发—示范—推广—反馈”的良性循环,促进技术创新与实践应用无缝衔接,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四、关于“协调各方利益”的建议
协调各方利益是确保农业合作项目顺利推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对于凝聚乡村振兴合力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议、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读新技术、新产品在节水降耗、提质增效、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显著优势,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参与,切实增强其获得感与认同感。
在合作全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健全完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透明规范、有据可查。同时,将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倾听各方诉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协调解决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与问题,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群众等多方共赢的良好格局,为农业农村各项事业顺利推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主办单位: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广生 电话:0376-6653732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