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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省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2022-12-12 来源:- 作者:- 编辑:网站总编 点击: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现将参加全省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近5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积极主动宣传落实中央、省和地方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三农意识强、业务素质较高、工作作风扎实,直接从事粮食生产行政管理、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等工作5年以上;提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灾害等科学合理的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和意见,对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发挥重要作用;开展粮食生产栽培及配套技术研究,推广粮食增产增效配套技术面积大、效果显著。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李安东,男,汉族,1989年8月出生,河南省固始县人,中共党员,现任信阳平桥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2008.09-2011.06,在信阳市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习;2012.02-2013.06 ,在信阳市鸡公山风景管理区工作;2013.07-2015.08,在信阳市平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2015.09-2021.12,平桥区派驻邢集镇尖山村驻村第一书记;2022.01-至今     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2020年,获得信阳市脱贫攻坚“贡献奖”;2021年,被评为“信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简要事迹: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三农”情怀不断加深,自身服务“三农“能力不断提升,时刻要求自己做一名优秀的“三农”工作者。在政治理论学习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摘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书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农业工作上,热衷于本职工作,认真听取领导和同事的指导,严格要求自己,一直与同事工作在农业一线。在领导和同事的带领指导下在平桥区开展种植业规划指导工作,以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保障重要经济作物有效供给,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贯彻落实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优化种植业结构,科学制订各项农业发展规划、生产意见、实施方案等,科学指导农业生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平桥区优质弱筋小麦种植情况调研、推广再生稻种植工作、制定平桥区粮食生产年度计划、整理书写平桥区粮食产业发展总结,对全区粮食产业发展情况及发展思路有较深刻的了解,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局一名基层农业工作者的主体作用。优化全区粮食产业结构、促进全区粮食种植规模化、区域化形成,形成了以沿淮乡镇为主的20万亩优质小麦重点产区;开展优质水稻推广工作,全区优质水稻产业规模发展到20万亩以上,其中推广再生稻种植达到3万亩。

        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李安东同志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特此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376-6693775。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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