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6 来源:- 作者:- 编辑: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部级监督抽查的通知》(豫农文〔2023〕14号)要求,拟定于2023年1月12日—2月10日开展2022年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全市玉米、水稻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二、抽查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全面检查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许可 情况,是否存在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经营档案是否规范、齐全。 (二)种子标签。检查种子标签内容是否全面、规范,制作是否符合要求,二维码信息是否完整。 (三)种子质量。抽取玉米、水稻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 分、发芽率、纯度、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二、组织实施 (一)扦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扦样, 扦取样品数量应满足检测和备份样品留存的合理需要,送样样品数量符合GB/T3543.2的规定。 (二)检验。市级负责辖区内样品常规性检测工作(净度、芽率和水分),检验工作按GB/T3543进行。真实性由市种子管理站统一提交到省种子站检验,依据为《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纯度SSR分子标记检测 玉米》(GB/T39914-2021)标准。 (三)结果处理。各地对检验不合格样品的结果通知单及时送达被抽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按程序处理,并报厅种业管理处。 四、时间进度 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抽样工作,并将抽样清单(见附件)及抽查的种子样品2kg(1kg样品做常规性检验,1kg样品做真实性检验)提交市种子管理站。 2023年3月31日前,相关检测机构完成样品室内检验(包括水分、净度、发芽率、品种真实性)并将抽检结果通知单送达相关种子企业,并明确要求企业如有异议,在收到结果通知书后15日内将异议材料报送当地种子管理部门,逾期视为无异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抽查是落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及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到企业开展抽样工作的同时,要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有关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连同抽查基本情况一并报送。 (二)克服困难,突出重点。此次抽查时间节点特殊,各地要统筹安排,力争抽查全覆盖。对近年来发现种子质量有问题的企业,尤其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实施品种全覆盖抽样。 (三)规范程序,确保实效。在扦样、样品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和结果报送等环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依法公正开展,科学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记录,妥善留存文书、照片及送达凭证等材料,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 (四)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由执法部门当场处罚,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核 查;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种子和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处理,并按程序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五)明确节点,按时报送。各地要根据冬季种子企业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种子质量抽样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上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龙超 联系电话:0376-6693811 邮 箱:xysnyjzzy@163.com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2号
附件:2022年冬季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样品信息汇总表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6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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