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来源:- 作者:- 编辑: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有关单位: 现将《信阳市2023年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阳市商务局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6日
信阳市2023年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持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2023年全市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持证工作,根据《信阳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技领办〔2023〕1号)部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壮大与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相适应的农业农村技能人才队伍。结合我市实际,以生产领域为重点,逐步向农村劳动力转移、乡村工匠、农村电商、农村脱贫人口等群体拓展,探索构建市级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持证体系,推动实现愿培尽培、终身培训,加快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农村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围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大力开展农业从业者技能培训,培养一批职业农民技能人才。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大力开展乡村劳务输出重点人群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质量。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围绕农产品销售,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电商销售技能人才。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构建完善农业职业技能评价体系,按照愿培尽培的原则,不断提高农民参训率、持证率,着力打造适应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年完成培训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万人、高技能人才0.1万人。 (一)贯彻落实构建河南特色技能评价标准体系的要求 1.熟练掌握河南特色技能评价标准体系内容。按照“有标依 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重点围绕农业生产类工种,对没有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根据职业农民培训需求,制定分初、中、高3个等级的省级农业职业技能评价规范,构建基本覆盖农业类职业(工种)的技能标准体系。作为市级部门,熟练掌握标准体系的内容,为开展评价奠定理论基础。 2.熟练掌握灵活运用考核评价办法的内容。参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职业评价规范的通知》(豫农文〔2022〕191号)有关产业(工种)要求,熟练掌握评价规范中“实行理论知识考试与生产技能操作考核、业绩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以技能操作考核为主,农民技师和高级技师主要通过各类竞赛认定”等内容,为灵活开展评价做好准备。 (二)开展农业从业者技能培训和评价 1.建立“一站式”培训评价体系。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考核和评价颁证,强化考评力量,完善评价题库。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的培训机构,面向参训学员,按照初、中、高3个等级进行考核评价,对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河南省职业农民技能证书”。“河南省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统一式样,统一纳入“河南省农民教育培训持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实现实时监管。 2.拓展农业生产技能评价渠道。大力推进涉农企业自主评价。充分调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积极性,重点推动一批特色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用人单位评价机构备案,引导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以及产业链中下游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培训机构申报社会评价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评价机构扩大涉农评价工种范围,积极参与农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开展高等级职业技能评价,不断拓宽服务渠道。 (三)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评价 1.培育打造人力资源品牌。实施劳务输出品牌计划,重点围绕具有信阳特色的劳务输出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康养、家政、厨师等技能培训和技能评价,提高农民工持证率、就业率,逐步提高农民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河南护工”“豫农技工”“河南建工”“河南跑男”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加大人力资源品牌奖励激励政策力度,加快推进1个市级、10个县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实现培训、就业、增收一体推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品牌。 (四)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评价 1.加大工匠培训力度。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根据将要修编后的河南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教材和考核大纲,按照各地既定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实施方案和细则,完成培训乡村建设工匠年度任务目标,培育一批业务熟练、技术过硬、行为规范、品行端正的优秀乡村建设工匠。 2.强化工匠评价管理。配合省级部门编制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修订考核题库,规范乡村建设工匠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河南省农房建设和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工匠信息归集率,应录尽录。逐步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探索实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规范建房行为。 (五)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和评价 1.持续开展农村电商技能培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聚焦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线上线下农村电商培训,提升直播带货实操技能,培养老板直播、网红直播、百姓直播等,扎实推动直播带货向直播经济发展。 2.开展农村电商技能评价。推动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涉农电商培训机构积极申报社会评价机构。鼓励具有电商资质的社会评价机构参与职业农民技能评价,扩大评价工种范围,开展高等级农村电子商务、经纪人等职业技能评价,为更多的农业从业者提供服务。 (六)开展脱贫人口培训和评价 1.开展脱贫人口产业培训。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依托雨露计划,开展脱贫人员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业从业者脱贫就业技能和创业创新能力。 2.开展脱贫人口技能评价。依托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结合受训学员具体情况和需求,分类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评价。把激励政策与脱贫劳动力资金补贴挂钩,鼓励脱贫劳动力自主参加社会机构培训,对获取相应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1800元、1500元的补贴。遴选拓展一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对脱贫带头人技能培训评价等实施一体式帮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管理,建立市、县高效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培训颁证全程指导和管理,规范考核颁证环节操作,加强职业农民培训持证信息管理和分类统计,推进培训持证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达到以评促学、学评结合、持证从业的目的。把评价持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评价指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激励。充分发挥职业技能评价政策导向,引导用人单位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结果与岗位使用、薪资待遇相衔接,鼓励更多职业农民参加培训、持证,不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等级。鼓励农业从业者参加各类“双创”大赛、技能竞赛,晋升省级职业农民技师和高级技师。 (三)强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职业农民培训持证工作成效。开设“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农业农村栏目,广泛宣传职业农民技能成才优秀代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鼓励农业从业者和转移就业劳动力提升技能,营造重农爱农、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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