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来源:信阳市植保植检站 作者:信阳市植保植检站 编辑:市植保植检站 点击:
信阳市植保植检站文件 信保字〔2021〕20号
关于做好2021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 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植保植检站: 为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更好服务“四优四化”,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我市将继续发挥示范区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示范地点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系统集成不同生态区域、不同作物的实用、经济、可行的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积极探索整建制、农企合作推广方式,充分利用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培育一批绿色防控农产品品牌,促进绿色防控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 示范地点
示范目标
二、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集成 示范区重点熟化优化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理化诱控和科学用药等措施,集成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一)以作物为主线。在水稻、茶叶等作物上集成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因地制宜形成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立和完善技术规程。 (二)以靶标为主线。在病虫害防治重点区域集成全程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形成相应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立和完善技术规程。 (三)以技术为主线。在性诱剂、食诱剂、天敌、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方面,结合技术产品生产标准,形成绿色防控产品应用技术模式,建立和完善技术规范。 (四)以农产品为主线。分别针对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形成相应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立和完善技术规范。 (五)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设施农业组织开展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线的技术集成创新,形成相应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立和完善技术规程。 三、示范工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示范区规模。水稻每个示范区的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经济作物每个示范区的示范面积500亩以上,辐射带动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 2、示范区设置。每个示范区内要设置绿色防控核心区、不防治对照田(面积1-2亩)和农民常规防治田(可选择与示范区邻近的田块)示范区要设立示范标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推技术和技术指导负责人。示范标牌大小统一为3╳4米,具体标牌格式见附件2。 3、调查分析内容。调查记载示范区和对照田的主要病虫种类、发生量、危害损失、天敌优势种群数量、防治效果等(调查内容见附件3、附件4),评估新技术的使用效果,并要在适当时期组织专家对各项技术措施的效果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对重大活动、关键措施必须要有影、像资料,年底要写出专项总结上报市站。 4、制定技术模式。根据作物、生态区、质量安全要求,集成防治技术体系,确立防治技术指标,制定技术体系标准,形成实用、经济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二)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推进病虫绿色防控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各地植保机构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为植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站长负责制,做好组织协调;二是明确技术责任人,每个示范区都要有一套技术班子;三是明确各类示范区、示范田的地点和规模;四是明确任务目标,要建立工作和技术档案,明确工作目标与考核办法。 2、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承担的示范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示范工作方案,明确主推技术,确定工作进度和组织保障措施。省、市站将在适当时间组织专家开展示范区巡回观摩检查,并召开现场会进行经验交流。对其它县、区自建示范区搞得好的,经市站推荐,省站批准,可升格为省级示范区或推荐为农业部示范区。 3、强化合作共建。各地要注重上下结合和横向联合,加强与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的协作,引导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资生产企业合作,切实把示范区办成政、技、物有机结合和多部门协作配合的示范推广样板。 4、争取多渠道增加投入。各地植保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把病虫害绿色防控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争取政府财政的支持,同时,要有效整合现有项目资源,切实把示范区办成政、技、物有机结合和多部门协作配合的新技术示范推广样板,推动绿色防控的快速发展。 5、做好宣传普及。各地植保机构要做好绿色防控示范技术指导、培训和宣传工作。强化示范展示作用,并通过组织现场会阳光工程、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民田间学校和新闻媒介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普及绿色防控技术,真正把示范区办成绿色防控技术的宣传田,要及时组织当地农民到示范区参观、学习,使绿色防控由政府倡导变为农户的自觉行动,提高技术到位率和社会影响。 6、探索推广机制。依托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探索市场与农产品品牌相对接、企业与生产基地相联合的绿色防控推广联合体,培育一批特优品牌,逐步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加大投入,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 7、做好示范工作总结。示范区工作结束后,以每个示范区为单位写出示范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及调查表格报告市站,以便全市汇总和总结后上报省站测防科。 示范区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市站测防科联系。 联系人:姜照琴、詹杨,电话0376-6693788。 附件1:2021年河南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名 附件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标牌式样 附件3:不同类型示范区虫害发生为害情况及防控效果调查表 附件4:不同类型示范区生产成本及经济效益调查表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2021年河南省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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