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来源:- 作者:- 编辑: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了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 (一)名额分配。本次我市评定市级示范社原则上各县区从县(区)级示范社中推荐不超过4家。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申报条件要符合《信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的标准,对从事农资、农机、植保、灌排、畜牧兽医等服务,贫困地区带贫成效明显的农民合作社,申报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 1.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推荐文件,《信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县(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情况说明》(见附件2); 2.推荐的县(区)级示范社认定的正式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证明材料(会议纪要、会签文件等); 4.市级示范社申报书(见附件3)。 二、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申报 (一)名额分配。本次我市评定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原则上各县区推荐不超过5家。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申报条件要符合《信阳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指导科。 1.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推荐文件,信阳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申报表(见附件5); 2.主要服务情况说明; 3.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服务清册及服务合同复印件; 5.主要业务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农民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推荐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农民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要从市级以上示范社和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中推荐典型案例,推荐数量分别不少于3个。每个典型需同时报送能体现特点成效的电子照片3-4张。 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要具体阐述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治理结构、内部监督机制、交易量(额)兼顾资源要素的盈余分配方式,厘清相关主体间的组织关系、产权关系、运营关系和利益关系。主题包括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司、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农民合作社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6个方面。 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征集范围包括典型服务组织、典型服务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三种类型。推荐的典型要紧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突破。要在本地区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明显作用。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和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和典型案例。 联 系 人:张生辉 张然 联系电话:0376-6653779 邮 箱:xysnjk@163.com 附件:1.信阳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名单汇总表 2.县(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情况说明 3.市级示范社申报书 4.信阳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申报名单汇总表 5.信阳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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